超高分子量聚乙烯板的使用环境温度,一般不宜大于80 ℃。
运行中,要始终保持物料的进仓落料点的仓内物料堆上,并始终保持仓内物料储存量在整个仓容量的二分之一以上。
物料在仓内静止状态时间不宜超过36小时,含水量小于0.04 的物料可适当延长静止时间。
在温度较低的时候,请注意物料在仓内的静止时间,避免产生冻块。
严禁物料直接冲击高分子耐磨。
不得使用外力破坏其结构和随意松动紧固件。
各种物料的硬度颗粒不同,不得随意更换物料和流量,若需改变,不得大于原设计能力的0.12 ,随意改变物料或流量将会影响衬板的使用寿命。
初次使用超高分子量聚乙烯板时,待料仓物料储存至整个仓容量的三分之二后,再行卸料。